关于做好2013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23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对纯农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综合能力弱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台账

各系要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全面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并于55日前上报《长沙学院2013届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一)。

二、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

根据就业困难毕业生个体情况,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有针对性的为其提供就业形势、职场形象、求职技巧、简历制作等方面的分析与指导。要求各系领导带头开展与困难毕业生定期谈话工作,辅导员对每位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谈话指导次数不少于1次,总支书记谈话人数比例不少于就业困难毕业生总人数的20%,并认真填写《长沙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档案》(附件二)

三、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推荐

充分利用校园招聘、社会招聘、校友等机会和资源,全方位寻找就业单位和就业渠道,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努力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要求为每位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的就业推荐。请各系每月30日前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报就业指导中心。

请各系党总支书记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辅导员积极配合实施,责任落实到位。请各系于630日前将本学期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情况总结上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一:《长沙学院2013届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二:《长沙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档案》

 

 

 

                             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