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1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0-11-12 点击数:

各系: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1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102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2011届广大毕业生参加此次招聘周活动。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1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OO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1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0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2011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和交流工作,深挖教育系统内部资源,满足教育系统用人单位招聘人才需要,开拓教育系统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渠道,我部定于20101127日至123日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1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为做好本次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聘周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东北师范大学承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教育人才专业市场协办。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待本次招聘活动,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高校和用人单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积极挖掘、整理和汇集本省针对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在1122日前将需求信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格式见附件)直接报送至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周期间,教育系统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www. ncss. org. cn)和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www. dsjyw. net)上以统一页面免费发布,供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次活动通知的精神,要求本行政区域内高校积极参与,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高校特别是师范类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周,积极宣传、组织和动员毕业生参与本次网上招聘活动。

  参与本次招聘周的毕业生可以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www. ncss. org. cn)或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www. dsjyw. net)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四、为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强信息交流,提高网上招聘效率和毕业生就业签约率,招聘周将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视频面试系统东北高师视频就业网进行初试,从而实现远程招聘,教育系统各用人单位和高校要积极安排相关设备,为招、应聘人员提供方便。

  五、为确保本次招聘周活动有序开展,维护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招聘活动加强监督与管理,对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招聘信息真实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审核,杜绝虚假信息的出现。

  六、活动联系人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文利 赵国楗

  电 话:010-6609207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邹云龙、孔洁珺

  电 话:0431-8509886785098958

  传 真:0431-85098867

  E-mail85098867@163.com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萧潇

  电 话:010-66097183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联系人:孔洁珺、徐文

  电 话:0431-8509886785098139

  传 真:0431-85098867

  E-mail85098867@163.com

  附件:(略)

 

                                      教育部办公厅

                                       二OO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