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9-03-19 点击数:

  各高校党委: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宣传发动和报名推荐工作,由于各高校的高度重视和努力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通过对各校报名情况的了解和考察人选初步名单的初审,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各校选聘名额进行了一定调整,确定了各校的正式选聘人数,工作进入考察、公示、体检和推荐上报阶段。为抓紧做好下一段工作,根据湘组发[2008]7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宣传动员

  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共同下发了《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组发[2008]7号),请各高校党委认真组织毕业生学习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把《实施细则》的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毕业生,积极引导学校毕业生,坚定他们尤其是已经报名到村任职毕业生的信心,为最后确定推荐人选做好工作。

  二、关于推荐人选的确定

  1.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把握选人标准,确定推荐人选。所选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或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学生干部、团干部指班以上含班级干部)、社团负责人,非中共党员又没有担任过任何干部职务或社团负责人职务的,一般不选入。要充分考虑专业适岗性,个别在农村不能发挥其专业特长的专业(如体育、艺术类)毕业生原则上少选。

  2.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在确保实现分配的选聘人数计划的基础上,注重中共正式党员优先,干部受表彰层次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任职意向选择艰苦地区的优先。

  3.往届毕业生不在高校报名,请各校引导他们向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电话:2816669,网址:www。hunbys。com)。

  4.报名到外省农村任职的,不在学生所在高校报名,引导他们向所选省份的组织、教育部门报名。

  5.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组织考察的具体要求

  考察工作要实行差额考察,择优推荐。考察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德才表现情况。考察要与学生本人见面,把握基本外型、气质,注意学生综合情况与农村工作职位的匹配度。要与拟推荐学生面谈,说明政策,了解志愿到村任职的思想状况,确定选聘态度,一旦个人和组织确定选聘,就必须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不随意更改意向。考察后要写出鉴定,由组织填写到毕业生报名表的“主要表现”栏目。

  四、关于体检与公示

  公示和体检可以同时进行。5月底到6月初,各有关高校要组织推荐人选到指定医院(附后)进行体检。各高校在组织推荐人选体检前,要主动与指定医院取得联系,协商安排好体检时间和体检情况反馈时间。由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认身体健康情况,体检不合格的,不选入。

  确定推荐人选前,要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不能确定为推荐人选。

  五、总结并报送材料

  选聘工作结束时,各高校要进行认真总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经验。要注意将学校重视情况,宣传动员、报名、考察、公示的方式方法,报名情况及人数统计,等等总结好,特别注意总结那些经验性、创造性的好做法。

  材料于6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报送的内容有:(1)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汇总表(与上次报表相同);(2)学生报名表;(3)学校选聘工作总结;(4)前三种材料的电子文档。

  六、其他

  1.选聘的学生在分配到市州之前,如果学校放假,可先回家休息待命,但必须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请各高校衔接好。

  2.学生到村任职后,各高校要注意在加强与学生联系、跟踪管理服务、完善选聘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经验。

  附件:湖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及体检安排. doc

  中共湖南省委基层办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