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毕业生校园招聘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招就处 时间:2020-11-25 点击数:

我校拟就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参与人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

长沙学院20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上限值(元)

1

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服务项目

1项

低于30000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定标方式:

采用总价包干的全费用报价模式,投标人持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询价函一次报价,公开唱价,符合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五、服务要求:

依据长沙学院情况完成基本情况的如实撰写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情况。按照协议履行研究咨询及技术服务,并于2021年6月20日前向我校出具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告纸质装订版及word电子版。

六、参与人资质:

(一)基本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0年8月、9月、10月”。所有提交的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长沙学院新礼堂312室)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一份,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报名。

八、截止时间及公布合作时间

1、参与询价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点30分。

2、询价公布地点:长沙学院(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261436

址: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附件:

长沙学院21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服务项目询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