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生信息网 > 正文

我校荣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2 点击数:

3月18日,2013年湖南省教育考试工作会议在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会议总结了2012年教育考试工作,研究部署了2013年工作。在2012年全省招生考试工作考核中,我校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省内五所二本高校调整到本科一批录取,压缩了二本生源空间,在这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情况下。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坚持以"考生为本"理念,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以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为核心,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招生宣传形式、拓宽招生宣传渠道、丰富招生宣传内容、突出招生宣传重点,使我校省内投档线依然保持高位,生源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与湖南省控线相比,我校2012年度投档线理科为487分,文科为550分,分别高出省控线36分和27分,较上年分别提高5分和3分。其中文科最高分为569分,理科最高分为534分。与省内二本院校投档线相比,排名提升:文科类排名第四,相比上年上升2位;文科音乐位居第一,相比上年上升4位;文科美术位居第三,相比上年上升2位。理科类实际排名位居第五,也上升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