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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07年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8-06-19 点击数:

 

长沙学院2007年新生入学须知

热烈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07级新生。请您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地市招生办领取其档案,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校届时在长沙火车站设有迎新站,派车接送新生。学校不提倡家长送行。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请假,并出示有关证明。自规定报到日期起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现将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艺术设计与音乐学专业新生914报到,学校于915上午9点,组织外省艺术类新生参加专业复查考试。

2、其他专业考生914-9月15报到

二、报到必须携带下列物品和款项:

1、本人高考档案(未带者原则上不予报到);2、录取通知书;3、党团组织关系(含党、团员档案);4、第一年学费(详见收费标准);5、个人生活用品(含被褥等物品,如携带不便,可在学校购买)。

三、交费须知

为了保证您的资金安全,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免费为您开办了个人银行账户,并备有个人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卡》《银行卡使用指南》,《银行卡章程》,《代扣学杂费委托书》,《长沙学院新生交费须知》。请您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并持身份证及时到当地建设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处更改银行卡密码。请您妥善保管好银行卡。此卡将作为在校学习期间缴存学杂费和学生日常生活费的存取卡。如卡遗失,请凭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建设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请您按所录取的专业的每年学杂费标准,按下列方式之一缴费。

1、请将学杂费存入建设银行提供的银行卡,来学院报到时刷卡缴费。

2、如果上述方式您都不便,也可以带现金来学院报到时交费。

3、 收费咨询部门:  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0731439051707314824791

学校财务处:咨询电话:07314261497

四、报到注意事项:

1、入校后必须先到学校招生办报到组报到,然后由招生办安排到专业所在的系部报到。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和湖南省外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新生报到时必须填写好专业方向申请表(详见申请表)交系部编班。

3、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新的户籍管理规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本省内就读学生原则上不迁移户口。需要办理户口“农转非”的考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注册学生证在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外省考生迁移户口按照志愿原则,凡自愿迁移户口到学校的新生,入学时须交本人报考所在地户口迁移证和近期正面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户口迁移证上应加盖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公章,注明“非农业”或“农业”人口,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未办身份证的新生切记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好身份证编号。到校后交给学校保卫处。

4、新生团员组织关系统一转到长沙学院团委。由湖南省来我校学习的中共党员,须持原单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沙学院党委组织部)到我校报到;由外省(非湖南省)来我校学习的中共党员,须持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到我校报到。

5、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我校高度重视和关怀贫困学生,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相关指示精神。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在内的一套多元化资助体系。 “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每年获奖学生近40%;“贷”主要指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的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助学方式。勤奋上进、诚实守信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到校后在学生处申请办理)。“勤”主要指学校开辟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补”主要指在校期间遭遇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减”主要指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适当减免学费。

6、路费、行李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凭录取通知书购买来校的火车票可享受半价优惠;

7、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从火车站乘113路、市内乘805到洪山桥下,河西从荣湾镇乘132路、市内乘901路到学校门口下,

8、请您注意携带的钱物。祝您旅途平安。

联系电话:0731426046442614364261447

学校在火车站800530设有迎新接待站,欢迎您来校深造。

 

长沙学院招生办

  2007年7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