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 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1年1月17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4.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月1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后请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人才发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9日17:00前(工作日)与重庆市人才发展中心联系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日10:00至3月5日23:00,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6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生可于2021年3月中旬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别按与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1年3月中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五)体检
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核查考生档案,以及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集中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证明材料。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调剂
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