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 |
支持对象 |
政策支持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
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按照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两年;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2、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
《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17〕46号) |
2 |
长沙工匠铸造工程 |
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 |
1、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其中高级技师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引进单位50万元奖励。3、获得“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的人才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 |
《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17〕57号) |
3 |
零门槛落户 |
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
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来望城经开区工作的可将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
关于印发《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公发〔2017〕9号) |
4 |
望城区人才自我提升补贴和奖励 |
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在职教育的职工;新获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 |
新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按学费的75%进行补贴;属区内企业职工的,给予5000元/人的学费补贴。新获得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财务金融、商贸物流等领域注册执业(职业)资格的的企业职工,且自获得之日起与所在单位续有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万元奖励 |
关于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望发〔2017〕18号) |
5 |
望城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育) |
2017年12月5日以后区内新引进(培育)的符合《长沙市望城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和《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人才 |
1、经评审认定的区级人才,给予15万元补贴,如同时入选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不重复享受区级补贴;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人的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多发放20万元补贴。2、经认定的市级A、B、C、D类人才或区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不含企业投资者、管理者),按其上一年度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等量补助。 |
《长沙市望城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望人社发〔2018〕1号) |
6 |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2、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
《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7〕50号) |
7 |
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 |
2016年10月1日以后从外地新引进,达到《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D类标准,在长沙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全职人才 |
对于入选人才,按评审情况分别给予人才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贴;给予引才单位10万元/人的奖励。 |
《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17〕56号) |
8 |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
在长沙市用人单位工作,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类条件的人才,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 |
对于认定人才,可通过长沙人才绿卡,便捷享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安居购房、出入境、海关等14项优惠服务 |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发〔2017〕5号);《长沙市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长人才发〔2017〕8号) |
9 |
技能大师评选表彰 |
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年龄在55岁以下,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参加市技能大师的评选 |
对长沙市技能大师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按湖南省技能大师奖金标准的50%执行。目前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
《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