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并开拓就业基地,调研用人单位、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基地建设及用人单位回访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人员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就业专干。
二、回访时间
省内:7月1日—12月31日;
省外:7月-12月。
三、工作内容
1.调研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的意见,并填写《用人单位对长沙学院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1);
2.了解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的意见,并填写《长沙学院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2);
3.了解毕业生在单位发展情况,并填写《长沙学院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4.采集优秀校友事迹,并填写《长沙学院优秀校友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
5.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共建协议书》(见附件5);
6.了解毕业生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鼓励毕业生树立良好的职业心态,勇于到基层锻炼,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个人的发展奠定基础;
7.向用人单位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搭建需求信息沟通渠道,并邀请用人单位来学校举行专场招聘会。
四、工作要求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带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人员参与,每二级学院省内回访单位不少于10家,省外视具体情况定;
2.各二级学院提前联系用人单位,发出调研函,并安排好行程;
3.回访应注意采集照片、视频资料,并及时填写好有关表格;
4.各组回访结束后,应撰写调研报告,于回访返校后10个工作日内交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5.回访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治安安全、住宿安全和其他安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