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09-03-19 点击数:
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经批准,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采取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录(聘)用部分工作人员,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单位
|
主管单位
|
拟聘
人数
|
职 位 条 件
|
身体
要求
|
年 龄
|
学历要求
|
专 业
|
性 别
|
湘潭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
湘
潭
市
民
政
局
|
3
|
男30岁以下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28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生
|
不限
|
男女
各1名
|
符
合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标
准
|
研究生
(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男
|
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
1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男
|
湘潭市慈善会办公室
|
2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男女
各1名
|
湘潭市双拥工作办公室
|
1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女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符合以上应聘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应聘,一经聘用,工作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录(聘)用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全额拨款)。
三、录用程序
1、公开报名;2、资格审查;3、考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4、体检;5、考核;6、公示;7、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报名、考试、面试及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要求和时间:报名须带身份证、毕业文凭(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15日共12天。每天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民政局政工科(原市委大院 广云路602号)。
3.考试时间:笔试2009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732-2255816 13007326810 刘小姐 13907320663 谭先生
5.其他录(聘)用信息见招聘方案。
湘潭市人事局
湘潭市民政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