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长沙学院网上推荐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9-03-1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学院的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模范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向社会展示长沙学院大学生的风采。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评选长沙学院网上推荐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沙学院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
4.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奖励:包括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长沙学院甲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市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请各系于12月19日前将评选出的网上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在本系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并于公示无异议后,12月26日前公布在学校就业信息网。
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