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生信息网 > 正文

填报志愿必读(五)

作者:admin 时间:2008-06-18 点击数:

  21、问:今年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的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答:今年民办本科院校招生变化有:一是录取前一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便考生选报和学校组织生源;二是单独设置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志愿栏(不填在第三批志愿栏内),录取时间安排第二批之后(即第三批专本沟通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后)进行。三是在操作上,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将名单一次性提供给学校,一方面要求填报了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应于7月30日以前与学校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另一方面,学校对填报了本校志愿并与学校联系的考生,应予优先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全部按批件调档的办法完成录取工作。

  22、问:参与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如何办理录取手续?
  答:自主招生的考生投档录取办法是:招生院校(必须具备教育部认可的自主招生资格)在本校所在批次投档录取前将招生专业计划与考生名单(考生文化成绩须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同批提前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交院校审查。

  23、问:今年我省考生高考纸介质档案如何管理?
  答:考生高考档案是高等学校考察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它分为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必须与纸介质档案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考生的高考纸介质档案由中学负责整理,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管理。在录取中,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考生档案中享受加分的优惠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市州招生办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甄别、确认,并于5月15日以前完成优惠考生的资格审核和优惠信息采集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已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或指定的报名点(被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还要缴纳录取费)核实后领取本人的高考纸介质档案(密封)带交就读的高校报到。

  24、问:今年定向、机动招生计划投档录取时执行什么分数线?
  答:今年定向和机动计划投档录取由原来按层次线改为按批次线执行,即机动计划在学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调档,定向计划可在学校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调档。

  25、问:我省招生中通常所说的“两不改”规定是指什么?
  答:“两不改”规定是指:考生的志愿表(卡)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