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如何办理结婚证明?
择业期内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办理结婚证明,可凭《毕业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证明。超过择业期,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先将户口转回原籍,再到原籍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明。
2.在校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凡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迁出户口、落户或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都需要交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女毕业生可在离校前通过系部向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简称“计生办”)提出办理“流动人口婚生育证明”(简称“婚育证明”)的申请,学校“计生办”根据毕业生申请与其签署《流动人口婚生育证明申领合同》,并为其办理“婚育证明”,有效期一年。
凡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毕业生,在其离校一年内可持《毕业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证明,再到洪山桥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最后凭《毕业证》和派出所的“户籍证明”自行到洪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有效期一年。
离校超过一年,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时,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回原籍办理“婚育证明”。户口从学校迁出时,必须先提供你曾经工作与生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方能迁出其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