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重要性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档案与户口的必备依据,是毕业生参加工作计算工龄和拥有干部身份的凭据。限毕业生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
2.《就业报到证》的管理
《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由各省教育厅管辖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无效。凡自行涂改或损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自签发《就业报到证》之日起一年内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登报声明作废。需要补办《就业报到证》的,应持“登报声明”和本人要求补办《就业报到证》的申请,交所在学校审核签章,方可到原签发部门申请补办。但由于遗失《就业报到证》而引发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就业报到证》的用途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证明;
(2)《就业报到证》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据;
(3)《就业报到证》是办理档案转移和户口迁移的依据;
(4)《就业报到证》是办理“人事代理”计算工龄的凭证。
4.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
(1)未离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
未离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由学校集中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未离校毕业生持有效《就业协议书》于6月10日以前交系部,由系部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到湖南省大中专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注:交工本费10元,详见湘教学指[2006]7号文件)。离校时,毕业生到系部领取《就业报到证》。
(2)离校后毕业生自行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
离校后毕业生持有效《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自行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具体分两种类型。
① 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程序
1)带《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签章;2)到所在系部签章;3)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章、开《介绍信》;4)带《就业协议书》、《介绍信》和《毕业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② 已办理《就业报到证》、又落实了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办理报到证的程序
1)带《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签章;2)到所在系部签章;3)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章、填写改派申请表、开《介绍信》;4)带《就业协议书》、《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