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一、毕业生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被邀请来绍参加招聘交流活动的毕业年度全国高校在校生。

(二)补贴标准

免费提供为期三天两晚的食宿,并按照省内每人次200元、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500元、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1000元、10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三)办理程序

1. 用人单位(或组织单位)填写《毕业生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汇总表》,向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申请情况,确定邀请对象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

3. 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在活动结束当日把补贴发放给大学生。

(四)申请材料

1.《毕业生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

2. 被邀请大学生身份证原件(参加活动时审核)

3. 被邀请大学生的学生证或毕业年度在校生证明(参加活动时审核)。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3

袍江开发区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8036179

滨海新城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9181236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511日后,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身份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当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5000元的不再享受本补贴,不足5000元的享受差额部分。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绍兴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社保缴纳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查询审核申请人社保缴费情况,符合条件的,通过市民卡将补贴拨付给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 创业者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1503290

越城区人社局就业和社保科,联系电话:85353769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511日后,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绍兴市区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业,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 人就业的,每增加1 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绍兴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向社保缴纳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查询、审核创业企业带动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符合条件的,将补贴拨付给申请单位。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创业者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越城区人社局就业和社保科,联系电话:85353769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四、创业租金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并入驻各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2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第二年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补贴,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所免租金的不补贴;对未入驻特设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减半补贴。

(三)办理程序

1. 按照先付后补原则,创业企业每年11月份填写《绍兴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向入驻的创业平台(或创业注册地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创业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所属人力社保部门;

3. 人力社保部门实地踏看、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补贴拨付给申请单位。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原件;

4. 创业者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五、鼓励行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711日起,由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养老、家政服务、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企业依法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

(二)补贴标准

第一年补贴5万元、第二年补贴3万元、第三年补贴2万元,补贴3年。

(三)办理程序

1. 按照一年一补原则,创业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填写《绍兴市区鼓励行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创办养老机构的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创办家政服务机构的向商务局提出申请,创办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向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创办现代农业的向农业局提出申请;

2. 各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踏看、检查核实经营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补贴意见,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3. 人力社保部门实地踏看复审,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鼓励行业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创业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创业者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4. 创业者身份证原件;

5. 创业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税费缴纳证明。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联系电话:88003060

市商务局商贸管理处,联系电话:85220309

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200071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越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120127

越城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联系电话:88329750

越城区农林局农业科,联系电话:88266589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柯桥区民政局老龄办,联系电话:85681013

柯桥区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联系电话:85567666

柯桥区农林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4119104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上虞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227136

上虞区商务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89289991

上虞区农林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2212448

六、鼓励行业就业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在市区养老、家政服务、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为期3年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三)办理程序

1. 就业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通过就业企业填写《绍兴市区到鼓励行业就业补贴申请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创办养老机构的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创办家政服务机构的向商务局提出申请,创办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向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创办现代农业的向农业局提出申请;

2. 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补贴意见,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3. 人力社保部门核实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符合条件的,通过市民卡将补贴拨付给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到鼓励行业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创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4. 创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联系电话:88003060

市商务局商贸管理处,联系电话:85220309

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200071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越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120127

越城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联系电话:88329750

越城区农林局农业科,联系电话:88266589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柯桥区民政局老龄办,联系电话:85681013

柯桥区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联系电话:85567666

柯桥区农林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4119104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上虞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227136

上虞区商务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89289991

上虞区农林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2212448


七、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经鉴定合格并获得培训合格凭证的市区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学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政府招标免费开展相应培训的培训机构。

(二)补贴标准

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且与当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机构填写《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机构)》、个人填写《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补贴金额拨付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机构)》或《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培训费、鉴定费发票原件;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考核合格名单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 培训机构申请同时需提供培训课程表、教材清单、培训学员签到表和全程上课视频资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505322

越城区人社局人事劳动考试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122326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677239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并获得培训合格凭证的市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非职业类学校毕业班学生。通过政府招标免费开展相应培训的培训机构。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不超过2000元,且与当年度创业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机构填写《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机构)》,个人填写《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补贴金额拨付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机构)》或《绍兴市区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培训费、鉴定费发票原件;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考核合格名单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 培训机构申请同时需提供培训课程表、教材清单、培训学员签到表和全程上课视频资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505322

越城区人社局人事劳动考试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122326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677239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九、职业技能培训奖励申请办理

(一)奖励对象

参加教学计划安排以外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市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600元,且与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绍兴市区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奖励申请表》,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金额拨付给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3. 申请人身份证、培训费、鉴定费发票原件;

4. 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505321

越城区人社局人事劳动考试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122326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677239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租房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12016618日后到市区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绍工作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201711日后到市区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硕士及以下学历高校毕业生;

3. 与房票补贴政策、人才公租房政策不同时享受。

(二)补贴标准

1. 博士生给予为期10年,每月1250元的租房补贴;

2. 硕士及以下学历毕业生给予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211985高校本科生每月补贴600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月补贴400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月补贴300元。

在市区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2. 企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汇总表》,每年3月,按照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属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3. 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 经公示无异议后,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市民卡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1.《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汇总表》一式二份;

3.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 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3

袍江开发区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8036179

滨海新城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9181236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122308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一、临时生活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市区回原籍的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当年度市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补贴(补贴至实现就业次月止,包括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每年12月向户籍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 申请人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1.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 孤儿;

3. 持证残疾人;

4. 贫困残疾人家庭;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

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3000/人。

(三)办理程序

1. 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各高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初审、公示后,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报送人力社保部门。

3. 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联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申请资料

1.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当年办理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按当年办理文件执行。


十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511日后,在市区注册、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小微企业。

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申报须满足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均注册在市区内。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养老、医疗、失业3项)给予补贴,期限1年。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填写《绍兴市区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向社保缴纳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查询申报对象社保缴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把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

(四)申请资料

1. 《绍兴市区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被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4. 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申报还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电话84126765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2项)的一半,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社保缴纳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查询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补贴通过市民卡拨付给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

1.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越城区人社局就业和社保科,联系电话:85353769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电话:84126765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五、企业定向培养人才补助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201711日以后,招聘定向培养期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培养学生毕业后来企业工作满1年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绍兴市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补助申请表》,向企业缴税地人力社保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查询核实培养人才社保缴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

(四)申请资料

1.《绍兴市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 企业委托高校定向培养人才协议原件;

3. 定向培养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4. 定向培养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9

袍江开发区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8036179

滨海新城管委会政治处,联系电话:89181236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六、岗前培训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并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市区企业。

(二)补贴标准

每人500元,小微企业招用的每人600元。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绍兴市区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向纳税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金额拨付给申请企业。

(四)申请资料

1. 《绍兴市区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名单;

3. 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4. 被招用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

5. 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的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1505322

越城区人社局人事劳动考试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122326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677239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七、就业见习实习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吸纳在校生和毕业1年以内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实习的规范用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B级以上且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规定为见(实)习人员发放见(实)习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高校统一组织来绍企业的毕业实习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专科(高职)补助标准是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本科及以上补助标准是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年度见(实)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实)习单位,见(实)习补助标准相应提高5%。见(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办理程序

1. 接收见习实习的企业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补贴申请表》,向纳税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补贴拨付给见习实习单位。

(四)申请资料

1.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 见习实习人员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

3. 见习实习人员身份证原件;

4.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协议书》原件;

5. 见习实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3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236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812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八、引才联络站(点)奖励经费申请办理

(一)奖励对象

经市、区认定授牌,为绍兴引进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211985、双一流本科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引才联络站(点)。

(二)补贴标准

引进一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引进一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引进一名全日制211985或双一流本科生奖励1000元。每个联络站(点)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

(三)办理程序

1. 引才联络点填写《绍兴市区引才联络站(点)引才奖励申请表》和《绍兴市区引进人才登记表》,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奖励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引进人才缴纳社保情况,确定奖励金额,把奖励经费拨付给申请站(点)。

(四)申请材料

1. 《绍兴市区引才联络站(点)引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绍兴市区引进人才登记表》一式二份;

3. 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4.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5224983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95

柯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6580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十九、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资助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市区大学生创业园建园单位。

(二)补贴标准

A类创业园50万元、B类创业园30万元、C类创业园20万元,分3年拨付。认定当年A类创业园拨付10万元、B类创业园拨付6万元、C类创业园拨付4万元;第二年考核合格以上A类创业园拨付15万元、B类创业园拨付9万元、C类创业园拨付6万元;第三年考核合格以上的,A类创业园拨付25万元、B类创业园拨付15万元、C类创业园拨付10万元。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拨付资助资金。整改后通过考核的,可拨付资助资金。

(三)申报程序

1. 建园单位填写《绍兴市区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资助申请表》,按属地原则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金额,把奖励经费拨付给建园单位。

(四)申请材料

1.《绍兴市区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创业园区管理运营情况报告1份(包括园区工作总结、建园资助使用情况、园区财务报表、孵化成功企业名单、淘汰企业名单、当前入驻企业实体名单、园区利税情况等)。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1503290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电话:84126765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二十、大学生创业园晋级奖励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园。

(二)补贴标准

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 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后,填写《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园晋级奖励申请表》,向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金额,把奖励经费拨付给申请单位。

(四)申请材料

1.《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园晋级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文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1503290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电话:84126765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


二十一、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申请办理

(一)补贴对象

受邀参加创业辅导、讲座、论坛、培训等创业活动的创业导师。

(二)补贴标准

普通导师500/半天,主要包括:企业中高层、普通高校中层、政府机关导师、一般专家等;

中端创业导师1000/半天,主要包括:国内500企业中层,普通高校高层,211985或双一流高校中层,省千专家等;

高端创业导师2000/半天,主要包括:世界500强企业高层,211985或双一流高校高层,国千专家等。

创业导师使初创企业成活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办理程序

1. 组织单位填写《绍兴市区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申请表》,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社保部门核实有关情况,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核发给相应的导师。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81503290

越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07165

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电话:84126765

上虞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227207